象山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象山刑事律师

婚前承包的果园婚后果子收益算个人财产吗?

时间:2025-02-22|栏目:象山刑事律师|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原则上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按照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除此之外的其他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娱乐新闻网 六安民生网 湖北新闻网 南平新闻网 德州新闻网 九江资讯网 教育新闻网 合肥民生网 铁路信息网 热点评论网 山东新闻网 国内新闻网 黄山新闻网 三明新闻网 泉州新闻网 建阳新闻网 山西法制网 阳泉新闻网 吕梁经济网 长治热点网 晋中资讯网 国内资讯网 蒙城新闻网 全椒新闻网 芜湖民生网 广州热点网 时事要闻网 国际热点网 武汉文旅网 青岛健康网